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冀藥監規〔2025〕11號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市場監督管理局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(局)、科學技術局、工業和信息化局、財政局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、衛生健康委員會(局)、醫療保障局,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、改革發展局、工信科技數據局、財政局、公共服務局、衛生健康局,各有關單位:
《關于支持創新藥械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》已經省政府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
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
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河北省科學技術廳
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
河北省財政廳
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
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
河北省醫療保障局
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
2025年12月26日
原文鏈接:https://yjj.hebei.gov.cn/hbpda/xxgk/zc/gfxwj/20260119152551193.html
